本報訊(記者羅京運見習記者馬曉蓉)近日,王先生在上班路上遇到警察巡邏執勤,查驗核錄行人身份證,在被要求出示證件時,王先生要求警察先出示警察證。這一要求得到了警察的及時回應,王先生表示自己感到非常滿意。根據相關規定,警察著裝執法時可以不主動出示警察證,但如果人民群眾要求確認時,警察應當主動及時地出示。
  民警巡邏執勤 市民要求看警官證
  “終於被警察查了一次身份證,在表達開心之後,如願以償地檢查了警察的證件。耽誤張sir的工作時間了,感謝維護安全和秩序的北京警察,大熱天辛苦了!”8月5日上午9點,網友王先生髮文稱,自己在被查身份證時檢查了警察的證件。
  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到,事發時王先生正在上班路上,在地鐵一號線西單站的東南出口附近,遇到一位警察和幾位協警執勤,要求他出示身份證進行查驗核錄。“之前在路上常常看到有警察查驗身份證,但我自己從來沒有遇到過,老早就想好了,如果有警察要查我的身份證,我一定要藉此機會也檢查下他的證件。”王先生說,自己這樣做並無惡意,第一是覺得好玩,可以與看起來很嚴肅的警察互動交流;第二是出於個人意願的一種“測試”,想看看首都的人民警察會做出怎樣的反應。
  “當時那位警察先是愣了一下,隨後就立刻給我看了他的證件,他可能也覺得這很有意思。”王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被他查驗警官證的張警官告訴他,自上班執勤以來這還是第一次有民眾要求其出示警官證。王先生表示張警官的做法讓他感到滿意。
  民眾要求確認證件 警察應及時出示
  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使用管理規定》第四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依法執行職務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隨身攜帶人民警察證,主動出示並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人民警察在著裝執行公務的時候,可以不主動出示證件。”公安部在2006年5月30日通報全國公安機關統一配發使用人民警察證有關情況的新聞發佈會上指出,除警察證件外,人民警察的警服、警銜標誌均屬於執法的憑證,著裝執法時可以不主動出示警察證,但如果人民群眾要求確認時,人民警察應當主動及時地出示。
  王先生的經歷引發了不少網友的討論,一位騰訊微博網友就表示,自己若遇到類似情況,也要效仿一下王先生的做法。對此,王先生認為,民眾不要都模仿他的做法,“畢竟警察是在執行公務,如果都要求出示證件的話會耽誤他們的正常工作”。
  線索提供/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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